事关你的物业!莱山最新公告
事关你的物业!莱山最新公告
事关你的物业!莱山最新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“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、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”工作部署,进一步提高(jìnyíbùtígāo)居民投诉小区物业管理方面问题的便捷性(biànjiéxìng)和部门受理(shòulǐ)投诉的时效性,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(héfǎquányì),现将街道、社区问题受理要求及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如下。
一、投诉(tóusù)受理范围
1.物业(wùyè)(wùyè)服务(fúwù)履约不到位问题(wèntí)。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;未履行信息公示(gōngshì)和报告义务;物业服务合同终止,未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交还物业服务用房、相关设施、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;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相关物业服务问题。
2.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。未(wèi)经业主共同决定,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;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,管理(guǎnlǐ)不规范;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(shōuzhī)情况;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。
二、不予受理情形(qíngxíng)
1. 与(yǔ)投诉范围不相符的;
2. 不属于物业(wùyè)服务企业职责范围的;
3. 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(duìxiàng);
4.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(tōngguò)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(xíngzhèngfùyì)等途径解决的。
投诉举报人反映的事项应当依法依规并(bìng)提供(tígōng)相应(xiāngyìng)证据(如照片、录音、视频、合同等),要对举报和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(niēzào)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;为保障办理质效,建议优先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反映。
四、投诉举报电话(jǔbàodiànhuà)
烟台市(yāntáishì)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投诉(tóusù)电话:0535-6891093
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(jiāndū)管理局监督投诉(tóusù)电话:0535-6892315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“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、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”工作部署,进一步提高(jìnyíbùtígāo)居民投诉小区物业管理方面问题的便捷性(biànjiéxìng)和部门受理(shòulǐ)投诉的时效性,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(héfǎquányì),现将街道、社区问题受理要求及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如下。
一、投诉(tóusù)受理范围
1.物业(wùyè)(wùyè)服务(fúwù)履约不到位问题(wèntí)。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;未履行信息公示(gōngshì)和报告义务;物业服务合同终止,未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交还物业服务用房、相关设施、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;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相关物业服务问题。
2.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。未(wèi)经业主共同决定,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;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,管理(guǎnlǐ)不规范;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(shōuzhī)情况;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。
二、不予受理情形(qíngxíng)
1. 与(yǔ)投诉范围不相符的;
2. 不属于物业(wùyè)服务企业职责范围的;
3. 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(duìxiàng);
4.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(tōngguò)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(xíngzhèngfùyì)等途径解决的。
投诉举报人反映的事项应当依法依规并(bìng)提供(tígōng)相应(xiāngyìng)证据(如照片、录音、视频、合同等),要对举报和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(niēzào)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;为保障办理质效,建议优先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反映。
四、投诉举报电话(jǔbàodiànhuà)

烟台市(yāntáishì)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投诉(tóusù)电话:0535-6891093
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(jiāndū)管理局监督投诉(tóusù)电话:0535-68923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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